国家发改委印发《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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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2月24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提到,推动完善跨境电商等规则。合理优化体现中小企业、平台各方意愿和利益的跨境电商规则,在数据流动、商品溯源、电子签名、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融。加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完善“边境后”规则,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等服务平台功能,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完善涉外商事调解制度,推进诉讼、仲裁与调解高效衔接,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
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浙江省义乌市拥有我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是重要的国际贸易窗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支持义乌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先行先试着力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为我国转变贸易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探索经验,为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更大贡献。
二、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改革
(一)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支持适应贸易数字化和多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措施。实行市场采购组货人制度,纳入市场采购贸易认定体系,优化市场采购日常监测、组货管理及口岸申报。依托小商品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交易、物流、支付、融资等贸易供应链全环节数字化转型。推动“先查验后装运”监管适用范围由公共管理仓库拓展至市场化运营仓库。对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试行采购地申报检验,海关采信国内生产环节质量检验报告。完善市场采购贸易属地管理,实施中小微贸易企业信用联合培育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地方与垂直管理机构共享共用、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体系。
(二)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进口消费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清单内商品通关流程,依托数字化平台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对清单内商品实行全流程溯源监管,在我国已加入的合格评定领域双边、多边互认框架下,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对国外检测报告的采信力度。鼓励义乌对照药品进口口岸增设标准,不断加强药品检验能力建设。支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家电等商品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进口商品检测和认证服务体系,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建设,支持开展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试点。(
三)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优化跨境电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零售业务(“1210”保税出口业务)流程,促进区内前置仓与海外仓高效联动。在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推动进口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加强跨境电商产业链整合,拓展多元化消费场景。允许免税店货物经综合保税区从境外进口,按照现行规定配送。推动综合保税区与商品市场、铁路场站、航空口岸协同联动,发展展示交易、集拼中转、检测研发等功能和业态。
(四)构建安全可控海外服务网络。鼓励经营主体布局独立站、线上服务平台等新型商业设施,集成数字营销、尾程配送、售后服务等海外运营网络。整合集拼组货、航运订舱等海运服务资源,发展“门到门”、“仓到仓”国际专线。支持依托具备条件的商贸类园区项目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强国际贸易促进机构建设,支持依托驻外机构等布局海外商贸服务中心。
(五)推动完善跨境电商等规则。合理优化体现中小企业、平台各方意愿和利益的跨境电商规则,在数据流动、商品溯源、电子签名、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融。加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完善“边境后”规则,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等服务平台功能,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完善涉外商事调解制度,推进诉讼、仲裁与调解高效衔接,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三、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
(六)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标准建设。推动“标准进市场”,建立小商品标准体系,强化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走出去”。实施小商品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鼓励境内外企业、平台、协会商会等共同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中外标准互认。依托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平台,实行政策咨询、标准制定、检验检测和认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七)强化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推动商品市场国内国际“一张网”运行,实行“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化管理,强化与产地型、集散型、销地型商品市场联动。加强贸工联动发展,推动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业态与相关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支持“市场+商户”抱团出海,建设自主可控的国际营销网络。在义乌海关设置进境展览品报关专用窗口,对展览品进出境采取更加便利的通关措施。支持参展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支持举办重点国家和地区海外展。
四、完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
(八)创新支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支持义乌市在对接国际铁路多式联运规则方面先行先试。允许中欧班列开展锂电池等特殊商品运输业务,制定带电产品铁路运输标准和技术规范。优化中欧班列评价体系,试行通过满载率、中欧线路货运量等综合评价结果,强化线路、车板等运力支持。支持义乌提升中欧班列的区域集结能力。鼓励参与组建境外运营合资公司,依托境外枢纽、集散中心等推进境外揽货体系建设,在便利通关、运输组织、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协商合作,拓展中欧班列国际合作网络。推进中欧班列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全程时刻表”等班列组织模式。支持中欧班列回程去程运输平衡发展。
(九)推进陆、海、空多港联运。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集疏运体系,推动铁路场站、机场、港口智慧高效联通,提升物流枢纽国际化水平。支持义乌机场开展基于数字孪生的机场全流程空地协同运行。推动与国内枢纽机场陆空联运、空空联运、货物驳运,提升空运单证无纸化水平。加强国内干线运输、区域物流分拨和城市配送合作,提升国家物流枢纽和物流节点城市的供应链服务能力。完善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动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规则互认。支持义乌建设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
(十)深化地区间协同联动。支持义乌与长三角主要港口开展通关便利化、船务电子数据交换(EDI)、口岸港务业务联办等协作,探索进出口货物“直提直装”模式。延伸宁波舟山港港口业务和船务资源,依托港务、船务、关务协同,率先在义乌至宁波舟山港之间试点开展铁水多式联运,条件成熟时拓展到公路、水路多式联运。支持义乌机场开展民用航空货物邮件地面驳运业务。完善联通沪杭的轨道交通体系,紧密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推动更大范围“山海协作”,深化与其他地区的商贸和来料加工、基地共建、劳务合作、技能培训等领域合作。
(十一)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合作。支持开展欧亚公路运输业务,构建联通国际主要贸易节点城市的货运集散网络。推进“丝路海运”建设,支持义乌有关企业强化与国际船公司市场化合作,拓展直连直通的国际海运航线。推进铁路双层高集装箱运输,对接国家干线铁路网络,拓展义甬舟铁水联运辐射范围。推动国内集拼中心、海外仓等建设,发展面向“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全程物流联运模式。
五、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
(十二)创新土地要素供给方式。推动标准地的出让类型由工业向商贸服务业扩展。探索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鼓励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等供应方式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开展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评估,探索闲置土地处置方式,加快推动低效用地退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专题场景方案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内闲置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腾退改造为公园绿地,经入库核实后可置换为等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十三)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加强物流、通关等信息共享,优化面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探索多元化担保模式,推动仓单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规范发展。探索构建符合中小商品贸易特点的本外币账户体系,便利相关经营主体资金结算。依托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等,推动线上自助结汇和银行窗口线下结汇便利。支持优质企业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开展涵盖一般贸易收支、运费收支等多场景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轧差结算。发展基于铁路、多式联运提(运)单的金融服务。畅通人民币输出与回流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商业银行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在依法合规— 7 —的前提下,有序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跨境贸易领域的试点。
(十四)强化育才引才用才。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鼓励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发展高等职业本科教育。创新发展国际人才教育,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多专业办学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新兴领域企业申报新职业,参与制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推动外国人来华投资兴业便利化,探索适度放宽在华投资者工作许可延期条件,改善优秀外国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创业环境。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鼓励医院引入国际医疗保险服务,提高外籍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便利。完善外籍商贸人才评价体系,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国际采购商服务管理新模式。推动便利人员入出境,支持义乌机场航空口岸增加为外国人144 小时过境免签入出境口岸,研究在义乌机场开展口岸签证业务。
(十五)健全贸易数据规则。依托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增强网络支撑能力,促进贸易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支持依托商品贸易上下游应用场景,完善贸易数据资源流通和利用规则,优化“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和小商品分类标准。探索商贸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产权分置运行,搭建数据资源交易平台,培育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
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十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完善基于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与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营造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增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功能。加强对合规经营保护力度,依法规范冻结涉案账户,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冻结;经核实与案件无关的,依法及时予以解冻,依法打击非法跨境资金往来。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完善经营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支持在义乌适时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多型合一”改革试点。
(十七)优化城市行政管理体系。探索适应义乌城市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支持依法赋予义乌行使相关省级、设区的市级行政管理权限。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依托城市数据大脑等新型基础设施,探索城市运行管理新模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探索与实际服务管理人口挂钩动态调配城镇公共服务资源,探索基于“电子居住证+积分”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打造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外事活动参观访问优选地,将更多交流资源下沉义乌。
(十八)创新贸易监管方式。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探索适应贸易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管理。推行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完善源头追溯、联合调查、执法联动、执法互认等制度。探索适应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创新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推动智慧海关建设,探索面向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出口等新业态的数字化监管新模式。提升输入性传染病防控水平。
七、保障措施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彻到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各领域全过程。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强化正向激励,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指导服务,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支持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评估,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巩固应用改革成果,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条件成熟的形成制度规范并复制推广,对未达预期的举措适时调整完善。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实施,指导义乌市做好各项改革探索的具体落地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及防范,做好风险管控和应对处置。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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